|
RoHS指令迫在眉睫
廠家應積極面對以締造商機
歐洲聯盟的「廢棄電器與電子設備(WEEE)指令」已於2005年8月13日實施。
但對於廠家而言,WEEE指令只是「熱身」。更大的挑戰是來自2006年7月1日便要實施的歐洲聯盟的「限制電器電子設備使用有害物質(RoHS)指令」。簡單來說,RoHS指令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,新推出歐洲聯盟市場的電器電子設備﹝部份可豁免產品除外﹞,不得含有超標的鎘、鉛、水銀、六價鉻四種重金屬,以及多溴聯苯(PBBs)和多溴二苯醚(PBDEs)兩種溴化阻燃劑。
雖然RoHS指令只是簡單地管制六種有害物質,但其影響力可覆蓋供應鏈的每一個層面。由供應商管理、生產流程及工藝控制、以至成品存貨管理,幾乎每一環節都要因應RoHS指令而作出相應的配合。企業可透過採用策劃、實施、檢查以及評審的管理概念,務求使產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及能夠順利地打進歐盟市場。其實要符合RoHS指令並非想像般困難,但要在短時間內落實,就必須得到公司上下各階層員工的積極支持,並採用系統化的管理模式,有需要時亦可諮詢具經驗的顧問建議,這樣才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。RoHS指令即將全面實施,所有相關的企業必須於限期前達標,已是不爭的事實。若言廠家能盡早釐定對策並徹實執行,相信必能締造無限商機。
促進局的支援
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已推出一套「綠色製造幹線」計劃,旨在為工業界提供一站式綠色製造服務,以協助廠家盡快符合WEEE及RoHS指令的要求。另外,該計劃亦包括一個「綠色製造網絡」,透過網絡平台(http://www.gmn.hkpc.org),讓會員能獲得有關WEEE及RoHS指令的資訊。會員亦可參與相關的研討會,與專家及同業互相交流心得,讓整個業界得益。如有垂詢,可致電「綠色製造幹線」熱線秘書處
(852) 2788 6348。
你知道嗎?
- RoHS指令的應用範圍不會涵蓋電池類別,但卻受含有特定危險物質的電池及蓄電池指令(91/157/EEC)所規限。
-
RoHS指令不適用於墨盒,因為墨盒並不被列入電子電器產品的定義內。
- 若進口的備用零部件(含有害物質)是用作維修電器電子產品,而該產品是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入歐盟巿場,RoHS指令對該零部件是有豁免,讓舊電器電子產品能再被使用。
-
RoHS指令內規定的有害物質含量是以「均質物料」來計算。例如:一條PVC電線是由絕緣膠皮及銅線組成,PVC膠皮和銅就是兩種不同的「均質物料」,如果銅線上有鍍銀,銀就是第三種組成這條電線的「均質物料」。
- 繼WEEE及RoHS指令之後,緊接著的便是「Framework
Directive for setting Eco-Design Requirements for
Energy-using Products (EuP)指令」(2007年8月11日生效)以及「Registration,
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(REACH)法規」2008年生效),廠家應留意兩條指令的影響。
文章提供:香港生產力促進局
[
top ]
[ back ]
|